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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劳动美”第三届全国职工摄影展
日期:2016-10-20   来源:去摄影   浏览量:

 

“中国梦·劳动美”第三届全国职工摄影展

 

 

    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运用摄影艺术手段加强对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思想引导和人文关怀,打造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鼓舞和激励全国广大职工在实施“十三五”规划中建功立业。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中国梦·劳动美”第三届全国职工摄影展。欢迎广大职工摄影爱好者和其他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征集主题

      展览继续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力求通过职工摄影爱好者独特的视角,展示我国在实施“十三五”规划和“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国家发展战略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诠释五大发展理念;讴歌全国各地创新、创业、创造和工会改革中的新事物;展现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和劳动模范的时代风采;唱响“劳动最关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主旋律。

截稿时间:2016年11月5日

报送要求

1、本次摄影展分为传统相机(数码、胶片)摄影作品和手机摄影作品两大类。

2、参展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不收风光类作品,彩色黑白照片不限。作品一律接受数码图像文件,通过PC端或手机端上传提交。数码图像文件格式为JPG(JPEG)或RAW文件格式(作品数据量不得小于5M);手机摄影作品入围后作者须提供原片,不提供原片视为弃权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只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微调,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处理)。

3、参展作品须在作品文件名位置注明作品标题,并须填写《“中国梦·劳动美”第三届全国职工摄影展参展表》,表中简要说明一栏,填写内容须包含: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简介等作品相关信息,组照须注明作品顺序。没有注明相关信息的作品不参加评比。

4、参展作品不收参展费,组委会有权使用入选参展作品用于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所有参展作品均不退稿。

5、凡已在全国性影展、影赛获奖的作品均不得参展。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对本次摄影展活动的参展作品拥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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