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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 | “中华民族一家亲”全国摄影展览征稿启事
日期:2021-07-27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浏览量:

征稿 | “中华民族一家亲”全国摄影展览征稿启事

 

 

        我们伟大的祖国是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祖先留给我们的丰厚遗产,也是我们国家发展的重要优势。千百年来,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历经磨难而不衰,饱尝艰辛而不屈,千锤百炼而愈加坚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民族团结是社会凝聚力的基本内容,是国家兴旺发达的基石,各民族儿女团结奋进是我国发展的动力源泉。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们需要一种更为博大的民族精神以形成更加强大的精神动力与精神支柱。

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文化认同和理解,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团结奋进共同繁荣,鼓励摄影家不断从民族地区挖掘素材,汲取丰富的精神营养,创作出更多更好的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摄影精品,让各族儿女深切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和幸福,特举办“中华民族一家亲”全国摄影展览,诚邀各省、市、自治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及中国籍的海外华侨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

一、展览主题

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从多角度、各方面集中展现各个民族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和风俗习惯,反映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进步,表现出五十六个兄弟民族在祖国这片辽阔富饶的土地上,守望相助,共同发展,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精神风貌,激励各族儿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团结奋斗。

二、组织机构

主办: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联合会

承办: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协办:内蒙古美术馆

三、时间地点

征稿时间:2021年3月24日—9月20日

展览时间:2021年10月

展览地点:内蒙古美术馆

四、征稿细则

1、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投送作品件数不限。单幅或一组组照为1件,每组组照限4至10幅。

2、投稿作品图片上不得添加任何文字、水印和边框,不得装裱设计,违规作品将不予参加评选。

3、投稿作品应当以纪实的手法进行表现,照片仅可作色相、明度、饱和度、色彩平衡及构图的适当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4、投稿作品电子文件要求统一为JPG格式,长边2000像素以上,文件分辨率为300dpi,文件大小2M左右。作者须保留原始数据文件,以便入展后统一调底使用。

5、每幅作品的文件命名格式为“作者所在地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例如:“内蒙古赤峰市+李某某+幸福大家庭+2020.10+赤峰市宁城县.jpg”),组照作品应在作品名称后加序号(例如:“内蒙古赤峰市+李某某+幸福大家庭+01+2020.10+赤峰市宁城县.jpg、内蒙古赤峰市+李某某+幸福大家庭+02+2020.10+赤峰市宁城县.jpg……内蒙古赤峰市+李某某+幸福大家庭+10+2020.10+赤峰市宁城县.jpg”)。标注不清或无标注作品由主办方自行处理。

6、每幅(组)作品应有创作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内容等简要说明。

7、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五、特别说明

1、主办方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技术性及史料价值,从用光、取景、色彩、构图、感染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

2、主办方有权根据来稿实际情况,将组照拆分成单幅展出。

3、投稿作者应确保系投送作品的实际作者,严禁使用高仿、抄袭的作品投稿参展,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及责任均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因此给主办方带来不良影响及利益损害的,主办方将有权向参展者追偿。

4、拟入展作品将在内蒙古文艺APP及微信公众平台、内蒙古摄影家协会微信平台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受理举报。如发生作品违规被取消的情况,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增补及增补的数量,最终入选结果以主办方在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5、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作品的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公益宣传、出版画册、汇编、展览、推荐相关媒体发表等,并不再支付稿酬。

6、采风创作期间请遵守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制度规定,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7、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入展作品荣誉设置

本次展览拟选出200幅(组)左右优秀作品,不设置等级奖,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作品辑印成册,主办方将向作者支付一定稿酬。内蒙古籍作者的作品入展可视为加入内蒙古摄影家协会的有效条件之一。

七、投稿方式

1、只限网上投送稿件;

2、建立文本文档或Word文档将作品简介及作者详细信息(作者真实姓名、单位、职业、通讯地址、邮箱、联系电话等)写入,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3、将所有作品及说明文档打包成电子压缩包,压缩包名称按以下顺序注明:中华民族一家亲-省、市(地区)-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例如:“中华民族一家亲-内蒙古赤峰市-李某某-139XXXX1234”;

4、将打包好的作品压缩包发送至协会邮箱:nmgzzqsyjxh@163.com,电子邮件标题同压缩包标题以便于稿件收集,投稿后得到协会邮箱自动回复即可,主办方不另行通过其他通讯方式回复。因自身意外情况所造成的空投,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注:为避免重复投稿造成的数据混乱及减轻工作人员下载文件负担,请作者务必将所有投稿文件打包发送,切勿单张发送图片或多次发送邮件。

八、联络咨询

单位:内蒙古摄影家协会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20号(内蒙古美术馆)

邮编:010010

协会邮箱:nmgzzqsyjxh@163.com

办公电话:0471-6921691、0471-6288720

收件人:边云霞(手机:18647963291)

咨询:乌拉汗(手机:13019509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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